启冰 发表于 2007-5-27 17:26:27

求助!怎样计算花滑最终成绩?

各们老冰迷们,小菜又来问问题了!
我想请教各位计算花滑男子单人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就用以下两个技术\艺术成绩为例,该选手最终成绩应怎样计算呢?
Tech: 5.8 5.8 5.7 5.7 5.8 5.8 5.8 5.8 5.8
Pres: 5.9 5.9 5.9 5.9 5.9 5.9 5.9 5.9 5.9
请各位前辈多多指教了!

启冰 发表于 2007-5-27 17:33:05

以前偶看跳水的时候好像是几个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再去掉一个最低分算平均分数后再乘以该跳水动作的难度系数就是这位运动员的最终得分,不知道花滑计算成绩的方法与这个有什么差别吗?还是……

fjn219 发表于 2007-5-27 17:51:22

原帖由 启冰 于 2007-5-27 17:26 发表 http://www.chinaice.org/images/default/back.gif
各们老冰迷们,小菜又来问问题了!
我想请教各位计算花滑男子单人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就用以下两个技术\艺术成绩为例,该选手最终成绩应怎样计算呢?
Tech: 5.8 5.8 5.7 5.7 5.8 5.8 5.8 5.8 5.8
Pres: 5.9 5.9 5.9 5.9 5.9 5.9 5.9 5.9 5.9
请各位前辈多多指教了!
只有一个人是无法计算的
旧规则下最终成绩的计算是以名次为标准
如一名选手短节目排第三,自由滑排第一,那么他的成绩应该是(3*0.5+1)=2.5
若两名选手成绩相同,则自由滑靠前的选手总成绩靠前

tellaf 发表于 2007-5-27 17:56:02

6.0分制类似于投票~~具体打分依据俺也8晓得

启冰 发表于 2007-5-27 18:06:03

原帖由 fjn219 于 2007-5-27 17:51 发表 http://www.chinaice.org/images/default/back.gif

只有一个人是无法计算的
旧规则下最终成绩的计算是以名次为标准
如一名选手短节目排第三,自由滑排第一,那么他的成绩应该是(3*0.5+1)=2.5
若两名选手成绩相同,则自由滑靠前的选手总成绩靠前

假设这只是短节目或自由滑单个的成绩呢?分别怎么算?
还有这个2.5是系数吗?凡是排位不是第一名的都要拿排位名次去乘以0.5吗?0.5是固定值吗?
最终成绩是短节目与自由滑两个单项成绩相加再乘上排位系数吗?
谢谢!能为我解答吗?

启冰 发表于 2007-5-27 18:16:27

请各位大大们给帮个忙,偶就需要旧规则计算方式,以下例为题提供一个具体可行的计算方法给偶!谢谢大家了!
例:
短节目:Tech: 5.8 5.8 5.7 5.7 5.8 5.7 5.8 5.8 5.8
         Pres: 5.9 5.9 5.9 5.9 5.8 5.9 5.9 5.9 5.9
应计几分,设排在第三位
自由滑:Tech: 5.8 5.8 5.7 5.7 5.8 5.8 5.8 5.8 5.8
          Pres: 5.9 5.9 5.9 5.9 5.9 5.9 5.9 6.0 5.9
应计几分,设排在第二位
最终总得分应是几分?

figuresk8er 发表于 2007-5-27 18:25:02

不是的 旧规则下,也就是6.0分制下,裁判与其说在给选手打分 不如说是在给选手打名次
说白了 就是在所有选手都比完之后 每个裁判 依据他给选手打的分数 会排一个名次 这样每个选手就相当于有9个名次 (排定次序之后 多少分便不重要了) 哪个选手 得的"第一"的个数最多 最后就是第一. 其中的tiebreakers非常多 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个跟现在COP体系下是有本质区别的. 新规则重要的是分数, 我可以SP落后10名但是分数只差5分最后LP都能扳回来, 我也可能SP是第二但是却落后第一名20多分很难追赶, 这个当然都是夸张点的例子了, 只是为了说明而已.

3楼写的2.5, 是随便举的例子, 不是系数. 旧规则下, 拿仅比SP和LP的情况来说(冰舞有CD, OD, FD三部分, 世锦赛等大赛原来有资格赛, 这些算分的时候比重就不同了), SP占1/3, LP占2/3, 这样也就是说,每个选手SP和LP的名次就会有一个"权重", 即SP每一名加0.5, LP中每一名加1.0, 最后得数最低的赢, 如果相同的话LP名次高的获胜. 比如, 一个人SP第一LP第二, 那么总分是0.5+1.0X2=2.5; 而另一名选手SP第三LP第一, 那么总分是0.5X3+1.0=2.5, 由于后者LP名次高最终将获胜. 旧规则下, 只有SP之后前三名的人才能control their own destiny, 也就是说只要这三个人赢了LP也就最终能拿金牌. 而对于第四的选手来说, 就必须SP第一的人在自由滑中第三或者更低, 而自己LP又第一, 才有可能夺冠. 这也就是为什么旧规则下一旦落后的名次多, 翻盘会很难, 只有在新规则下我们才看到那些SP第六第七的人还能最终夺冠, 因为新规则只要把失去的分数补回来就好了. 旧规则下, 几乎从来没有LP能够提升5-6名的, 能够从第四到第一就已经很难了.

figuresk8er 发表于 2007-5-27 18:27:49

原帖由 启冰 于 2007-5-27 18:16 发表 http://www.chinaice.org/images/default/back.gif
请各位大大们给帮个忙,偶就需要旧规则计算方式,以下例为题提供一个具体可行的计算方法给偶!谢谢大家了!
例:
短节目:Tech: 5.8 5.8 5.7 5.7 5.8 5.7 5.8 5.8 5.8
         Pres: 5.9 5.9 5.9 5.9 5.8 5.9 5.9 5.9 5.9
应计几分,设排在第三位
自由滑:Tech: 5.8 5.8 5.7 5.7 5.8 5.8 5.8 5.8 5.8
          Pres: 5.9 5.9 5.9 5.9 5.9 5.9 5.9 6.0 5.9
应计几分,设排在第二位
最终总得分应是几分?


旧规则下, 一个人的分数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你给的这种情况, 那么SP就是1.5分, LP 2分, 最终3.5分. 但是你没有给出其他选手的排名, 因此这个3.5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数字而已, 你根本算不出他最后的名次.

启冰 发表于 2007-5-27 18:49:29

原帖由 figuresk8er 于 2007-5-27 18:27 发表 http://www.chinaice.org/images/default/back.gif


旧规则下, 一个人的分数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你给的这种情况, 那么SP就是1.5分, LP 2分, 最终3.5分. 但是你没有给出其他选手的排名, 因此这个3.5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数字而已, 你根本算不出他最后的名次.

噢!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多谢你的细致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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