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旧规则已经取消了,不应该再讨论这个问题了,既然你问了,我大概介绍一下,之后这个帖子封掉。
6.0规则体系下,没有明确的哪个动作多少分的规定,只是一个排定名次的参照,重要的是那个名次,而且短节目和自由滑的要求也有很大区别。相同的是,首先,裁判要根据选手的滑行水平和所完成的动作给选手定一个基础分,然后从基础分上进行扣分。
对于短节目来讲,第一个分是规定动作分,每个动作失误会在基础分的基础上扣除相应的分数,比如说,对于SZ04年的短节目来说,根据SZ的滑行水平,SZ的基础分应该是5.8左右,但是赵在单跳之中摔倒,所以要在基础分上扣除0.4,而这一个严重的摔倒,对基础分也会有相应的影响,因为破坏了整个节目的完整性,所以最有可能得到的分数是5.4 5.8,或者5.3 5.7。之后在根据这个分数给选手排出名次,实际上,还是要先排名次,但是因为短节目的扣分是规定好的,所以很多时候操作起来会比较困难。你要是硬去改编其他选手的基础分,裁判长会在赛后对你提出疑问,这也是为什么到自由滑比赛的时候,裁判对选手的基础分都基本一致的原因。
对于自由滑来说,第一个分是技术水平分,是由选手的滑行水平和完成的跳跃、旋转、步法等动作综合评定而来,当然其中分量最重的是跳跃动作,但不是量化的,而是横向的比较而来,裁判对选手和已经出场的选手进行逐个比较,排出名次,然后再给相应的分数作参照。
对于旧规则来说,分数不是主导,只是参照,最重要的是裁判想把你排再什么位置上,对于严格的裁判,给你的分数可能是5.8 5.8,但是你已经排在第一位了,但是对于有的裁判,可能给你5.8 5.9,但是在你之前还有5.9 5.9的。实际上对于旧规则来说,等于选手们之间在进行逐个的PK,然后由9位裁判决定PK的胜负,把所有人都PK掉的选手就是最后的冠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