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关于两届奥运会羽毛球混双冠军张军酒后驾车被交管部门抽查到的新闻,最终的结果是由羽毛球队出面,和交管部门协调,考虑到张军现在是羽毛球队女双组的教练,任务非常重,再加上现在羽毛球队处于备战08奥运会的关键时刻,而羽毛球队又是我国体育代表团争金的绝对主力军,张军目前在队中的作用很重要,因此不出意外,张军顺利回队,未受任何处罚,羽毛球队的说法是:“队伍正处于备战奥运阶段,不希望受到这件事的影响。虽然现在没有就此召开专门会议,但我们会就此事进行教育,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再联想到著名乒乓球选手孔令辉由于酒后驾车导致撞车后,也基本未受任何处罚,最后的结果只是孔令辉公开道歉,乒乓球队出台政策禁止任何队员在08奥运会前驾车而已。
因此,设想一下如果斯塔维斯基事件在中国发生,那么会产生什么不同的结果呢?我想最大的可能就是由冰雪中心、体育总局出面,再不成就由相关政府官员出面,对遇难者家属“晓之以利害”,“摆事实,讲道理”,甚至会以“不要因为你一家的原因而影响整个中国军团的备战计划”为由,将这件事情上升到“爱国主义”的角度,最终“迫使”遇难者家属接受有关方面的建议,拿到超出法律规定的赔偿(这个对于中国的世界冠军肯定不是问题,有国家包着呢),然后了事。检方和法院方面就更没有问题,打一声招呼后最多就多判罚金了事,反正关于交通肇事的认定和说法多着呢。保加利亚的调查结果认为是斯塔维斯基要负全责,那如果在中国,其调查结果可能就会变成只负一半的责任,反正只要交警部门出具证据并且遇难者家属也不提出反对即可。而对于运动员本身,恐怕最终也就是公开道歉,慰问遇难者家属,缴受罚金而已。绝对不可能因为这件事就影响他们参加世界锦标赛和奥运会,也就是说不可能影响他们乃至冰雪中心的夺金计划。因为对于体育总局来说,奥运夺金才是头等大事,其他一切都要让路。
不知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