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 旧规则下,也就是6.0分制下,裁判与其说在给选手打分 不如说是在给选手打名次
说白了 就是在所有选手都比完之后 每个裁判 依据他给选手打的分数 会排一个名次 这样每个选手就相当于有9个名次 (排定次序之后 多少分便不重要了) 哪个选手 得的"第一"的个数最多 最后就是第一. 其中的tiebreakers非常多 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个跟现在COP体系下是有本质区别的. 新规则重要的是分数, 我可以SP落后10名但是分数只差5分最后LP都能扳回来, 我也可能SP是第二但是却落后第一名20多分很难追赶, 这个当然都是夸张点的例子了, 只是为了说明而已.
3楼写的2.5, 是随便举的例子, 不是系数. 旧规则下, 拿仅比SP和LP的情况来说(冰舞有CD, OD, FD三部分, 世锦赛等大赛原来有资格赛, 这些算分的时候比重就不同了), SP占1/3, LP占2/3, 这样也就是说,每个选手SP和LP的名次就会有一个"权重", 即SP每一名加0.5, LP中每一名加1.0, 最后得数最低的赢, 如果相同的话LP名次高的获胜. 比如, 一个人SP第一LP第二, 那么总分是0.5+1.0X2=2.5; 而另一名选手SP第三LP第一, 那么总分是0.5X3+1.0=2.5, 由于后者LP名次高最终将获胜. 旧规则下, 只有SP之后前三名的人才能control their own destiny, 也就是说只要这三个人赢了LP也就最终能拿金牌. 而对于第四的选手来说, 就必须SP第一的人在自由滑中第三或者更低, 而自己LP又第一, 才有可能夺冠. 这也就是为什么旧规则下一旦落后的名次多, 翻盘会很难, 只有在新规则下我们才看到那些SP第六第七的人还能最终夺冠, 因为新规则只要把失去的分数补回来就好了. 旧规则下, 几乎从来没有LP能够提升5-6名的, 能够从第四到第一就已经很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