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名额是怎么算的啊?
烟火 发表于 2011-3-5 22:33
青年奥运会的名额是这样计算的:4个项目获得奖牌的代表队都可获得2个(满额)的名额。没有奖牌的代表队只能获得1个名额,以此类推。在2011年世青赛上产生双人7队,冰舞9队和男女单各12人的名额。此外还有双人/冰舞各3个名额,以及男女单人各4个名额将通过2011-2012赛季的JGP系列赛(不含总决赛)积分产生,积分排名只限定于在2011年世青赛上没有获得参赛席位的代表队。
世青赛的参赛名额是这样计算的: 根据国际滑冰联盟公布的《2004年版花样滑冰单人滑和双人滑规程》和《2004年版花样滑冰冰舞规程》,具体的参赛名额分配如下: - 名次转换成分数的规则:
- 如果某名(对)参赛选手进入了世锦赛的自由滑阶段并取得前15名,所获得的分数等于其名次,即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第15名得15分。
- 如果某名(对)参赛选手进入了世锦赛的自由滑阶段但未取得前15名,所获得的分数为16分。
- 如果某名(对)参赛选手未进入世锦赛的自由滑阶段,但进入了短节目阶段,所获得的分数为18分。
- 如果某名(对)参赛选手未进入世锦赛的短节目阶段,所获得的分数为20分。
- 根据分数分配参赛名额的规则:
- 如果前一年某成员国(或地区)只有一名(对)选手参加了世锦赛某个单项,且:
- 得分不大于2分,则该成员国(或地区)次年可以派出三名(对)选手参加世锦赛该单项。
- 得分大于2分但不大于10分,则该成员国(或地区)次年可以派出两名(对)选手参加世锦赛该单项。
- 得分大于10分,则该成员国(或地区)次年只能派出一名(对)选手参加世锦赛该单项。
- 如果前一年某成员国(或地区)有两名(对)选手参加了世锦赛某个单项,且:
- 得分之和不大于13分,则该成员国(或地区)次年可以派出三名(对)选手参加世锦赛该单项。
- 得分之和大于13分但不大于28分,则该成员国(或地区)次年可以派出两名(对)选手参加世锦赛该单项。
- 得分之和大于28分,则该成员国(或地区)次年只能派出一名(对)选手参加世锦赛该单项。
- 如果前一年某成员国(或地区)有三名(对)选手参加了世锦赛某个单项,则取名次最好的两名(对)选手的得分,按照上面的有两名(对)选手参加的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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