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规则最开始实行的时候我就认为连跳的分数有问题,并且我在做记者的时候跟国际滑连的新闻官反映过这个问题,我跟她说的时候举了具体的例子,比如两个选手的跳跃如下:
选手1:3Lz-3T,3Lz,3F,3Lo,3S,3T-2T,2A。
选手2:3Lz-2T,3Lz,3F,3Lo,3S,3T-3T,2A。
这俩选手的跳跃难度肯定是1>2,但是两个人的跳跃基础分却是一样的,如果对于做4周连跳的男选手来说,就更不公平,她当时也同意我的说法。她说她会反映,但是实际上她到底会不会反映,或者说即使她反映了人家理不理她,这就不知道了。毕竟我们只是旁观者,而且又不是专业人士,没有话语权,我当时也就是想把这个不合理的地方提出来,要是有人管更好,没人管也无所谓。
我觉得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连跳的分数*1.1,连续跳的*0.9,这样会更公平一些。
不过既然规则定了,那么作为运动员就应该充分的利用,有空子就要钻,何况这也不算钻空子,只是合理的安排跳跃,用最简单的做法,拿到最高的跳跃基础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