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步法有四个条件:
1.要使用复杂性步法
2.四次以上转体方向的变换
3.充分、完全的上体动作配合
4.单足和双足步法之间的快速转换
四级步法在新规则刚实施的那两年非常罕见。但渐渐地,我们发现,被定为四级的步法越来越多,尤其是这两年,越来越容易拿到。究其原因,并不是说选手们的滑行技术、步法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而是裁判的评判尺度越来越宽松,定级也就像GOE和PCS一样给的愈发地慷慨。
因为这四个条件除了第二条以外都不是硬性的门槛,更多的是取决于技术专家的尺度和他自己的理解。就像究竟什么是“复杂性步法”?什么叫“完全的上体动作配合”?这个“单双足步法间的快速转换”到底要多快?这些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就看技术专家怎么看了。
编排只是四级步法的一部分。有很多选手的步法在编排的时候是按照四级要求去编的,但是执行起来到底能不能拿到四级就是另一回事,不仅取决于选手个人能力和临场的完成质量(也就是说顺利完成了还要看具体的完成质量情况)还要看技术专家的评判尺度:比如由于能力有限,根本无法做到单双足步法间的快速转换,上体未能充分配合,与音乐脱节等;或者遇到了非常严格苛刻的技术专家,就很难达到他的要求。有些时候,同一套步法,同样的完成情况,可能有的技术专家欣赏你的舞蹈动作,认为与音乐配合很好,会给你四级,而另外的技术专家可能认为你并没有达到他对四级步法的要求。总之,这个四级步法里面人为判定的因素占了大部分。
就像兔子说过的,规则白纸黑字写在那里但解读起来非常难搞清楚其中的细节,每个人的理解方式、执行方式也根本不可能统一。近年来ISU逐渐在把尺度放低,所以这个四级步法现在也变得比从前好拿很多。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当之处,恳请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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