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雪赵宏博起诉经纪人胜诉
双方“借名”贷款买车纠纷了结 申赵须配合过户
记者: 王秋实 | 时间: 2008-03-29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帮助外地户口的经纪人贷款买车后,“冰上夫妻”申雪和赵宏博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把车过户到对方名下。近日,海淀法院判决申赵在判决生效15日内配合经纪人罗先生进行车辆过户。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此案中,申赵起诉称,去年1月,罗先生称自己是外地人不能在北京贷款买车,提出以申雪的名义购买一辆马自达轿车,并以申雪的名义办理了抵押贷款。此后,罗先生以同样方式用赵宏博的名义购买了两辆广州丰田凯美瑞轿车。申赵称,他们后来了解到这种做法违法了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因此向罗先生提出过户,但是罗一直未办理。因此两人将罗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将3辆车过户到罗先生名下,同时由罗偿还以他们名义办理的车贷。
罗先生辩称,双方曾在去年3月签订了协议,约定他用申赵名义买车。协议中约定,在3辆车贷款全部偿还完毕后,申雪和赵宏博应配合他将车辆过户,而现在贷款未还完,不同意提前过户。
法院认为,申雪、赵宏博作为在有关部门登记的车主,却并未实际使用和控制车辆,担负着显而易见的潜在风险,因此法院对申赵要求将车过户到罗先生名下的请求予以支持。
不过。。。。。。。。。似乎那姓罗的还要上诉
尽管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申雪/赵宏博和前经纪人罗智诚之间的购车官司从去年年底开始就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是今天海淀法院的一纸判决书似乎也并不够解决最终的问题。在昨日判决之后,该案件的被告罗智诚就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标题为《申雪/赵宏博汽车案判决,令我百思不解! 》的博客。博客中,罗智诚首先表示了对于此份判决书的疑惑,并表示申雪/赵宏博一方在此案的过程中先后经历申诉、撤诉、再申诉令人十分不解。
罗智诚在博客中这样写到:“申诉,撤诉,再申诉,不知到底是为了什么?明明可以私下解决的简单事情,为何非要上升到官场?当初私下订立的合同上已经很明确约定了相关事项,为何当事人只当作是一张废纸?难道这样,申雪/赵宏博就能很开心了吗?实在让我难以理解。”
此外,当事人罗智诚的代理律师也认为本案的判决在适用法律和程序撒谎那个存在这严重的错误,并提出了两点理由:首先,申雪/赵宏博与罗智诚之间对车辆过户的时间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及:只有在罗智诚还完车辆的全部贷款以后车辆才过户到罗智诚名下。现法院在缺少法律和行政规定就推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订立的合同文本,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次,在本案件中,因为是按揭贷款买车,银行是债权人和抵押权人,申雪/赵宏博是债务人和抵押人,现法院在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就擅自变更履行债务的主体为罗智诚,我们不知道银行一旦得知此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在博客的最后,被告一方罗智诚表示,决定上诉。
同时,罗智诚也在博客中表示,自己在本案的整个过程中并非利用申雪/赵宏博的名人效应进行炒作,而只是希望寻求事件背后的真相,而他宣布上诉之后,这一事件将向着怎样的方向发展目前尚不得而知。据悉,申雪/赵宏博已经在今年的一月底前往美国参加表演赛,而最早要到5月份才能回国,因此也无法得到原告方对于此案第一时间的表态,不过我们会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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