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由ISU1319号文想到的两个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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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ue202050 发表于 2007-11-15 13: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注册了本网站,今天终于能够发帖和正常阅读了,也终于让我看到了让宏博跟腱受伤的1319号文的原文。这一点更让我坚信了我在N年前关注中国体育奥运项目(除足篮球外)和冬奥会项目所提出的两个凡是的观点!!

凡是有利于中国运动员取得好成绩的规则,外国人都要坚决的予以抹杀!
凡是不利于中国运动员取得好成绩的规则,外国人都要始终不渝的遵循!

细数本人关注中国体育奥运项目(除足篮球外)的各种规则的修改,无一不贯彻了两个凡是的精神。

就拿花样滑冰修改规则来说吧,最初是为了避免人为因素过多的干预比赛,这就说明认为因素已经对比赛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我们的SZ组合已经受到过一次的伤害了,但是众所周知的是各种规则的大幅度的修改一般都在奥运会后那一两年来进行,目的是给运动员充足的时间适应新规则,但是1319却选择在冬奥会前一年多突如其来的修改,并且规则的内容主要就是针对SZ的,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直接制定一个1320号文件规定中国运动员不得参加冬奥会或者中国运动员参加冬奥会但是不得获得第一名类似这样的规则呢?外国人在这一点上简直虚伪到家了,而且这个规则的修改也并没有给出一个可以让人信服的理由。(估计真正的理由是不能说的秘密,因为SZ在新规则下所向披靡,206分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分数!)为什么不出台规则限制俄罗斯选手,比如抛跳高度远度不够要扣分之类的规则?明显的就是俄罗斯在世界体坛的地位和势力还是很强的,尤其是花样滑冰项目,没人敢和他们叫板,你中国出来了高手我就要给你打压回去,这就是典型的两个凡是!

在其他奥运项目(非足篮球)中两个凡是应用的比比皆是!1、乒乓球,改大球,11分制,这些对于中国快速多变的打法都是一些不利因素,再比如很多不为人所知的规则,当年的DengYP时代,因为她打球气势很盛,给对手压力很大,国际乒联专门规定在比赛中选手不得大声喊叫影响对手,这个规则最后没有通过,因为很多外国选手也有这个习惯。2、女子举重,我国的优势项目,2000年的时候如果能派出7个人参加7个级别的比赛就是7枚金牌了,但是恰恰规定女子举重每个国家之多派4名选手参赛。但是柔道项目日本也很强,04年奥运会日本靠这一个项目就拿了十多枚金牌,为什么不规定柔道每个国家只能派4名选手参赛?3、跳水项目,自从难度修改之后,跳水的转体动作难度增加这样给擅长转体的欧美选手很大的优势,00年奥运会限制单双人比赛参赛人数,参加单人的选手必须参加双人比赛。但是同样归国际泳联管理的游泳项目为什么不限制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接力?为什么不限制一个人只能参加2项比赛?原因很简单,美国的费而普斯有夺N金的实力,不能把美国的金牌给限制没了!4、体操团体6-5-4改为6-3-3就是针对当年中国选手难度高但是稳定性差的特点制定的,后来被日本队钻了空子,全队以低难度的10分起评动作获得了团体冠军,尤其是下法以安全的C组或者D组居多。5、射击,当然这个项目的修改有我们中国自己的原因,当96年张山获双向飞碟男女混合赛冠军之后这个项目便离开了奥运会,这个是奥运会前便确定的,但是中国当时竟然放弃了这个项目的训练,后来在00年又宣布恢复这个项目,中国竟然没有人能够参赛,04年勉强由魏宁拿了第二,如果中国不放弃这个项目训练的话可能也不会是这种结果。以后说不准在中国解散10米移动靶项目的国家队之后,10米移动靶又会恢复到奥运会中了,那时候我们的优势就不复存在了。6、冬奥会女子速滑500米,我们心中永远的痛,阿尔贝维尔,分组上给YeQB制造麻烦,虽然取消了那名抢切队员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失去了金牌。都灵竟然把500米比赛放在一天进行间隔只有三四小时,不知道这和1000米有什么区别?7、长野女子短道速滑500米,1000米,韩国的危险冲刺,加拿大的故意犯规都把中国的金牌给弄丢了,什么时候中国的体育运动员才能有个公平的竞赛环境?8、04奥运会男子花剑团体,裁判竟然生把中国的金牌变成银牌。但是02年冬奥会也是由于人为的原因影响了比赛结果但是最后竟然出现了并列冠军,我想如果是SZ是那对加拿大选手恐怕不会有这样的好事!

体育界2个凡是的项目还有很多很多,呼唤给中国队中国选手一个公平的竞赛环境!
裁判们,你们在执法之后有没有扪心自问,当有朝一日你自己的国家的运动员遭到了这种待遇的时候你是不是这种行为的一个掘墓者呢?
plantclean 发表于 2007-11-15 13: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怎么说好呢..........我记得YB曾经说过ISU对中国队员不公平,其中一点说道,抛四周的分数不多.他说比起男单的四周,抛四少人能做多了.但是我觉得不能这样看的,首先男单选手的跳跃能力就很强.....
中国运动员在冰坛的确不太有优势,但是90年代裁判对LULU的认可就说明其实不用太敏感.好像现在YUNA,韩国的花样滑冰也没有多大地位,但是她也受到现在裁判的认可了.其实我一直觉得,如果你跟人差不多水平,或许人家可以不公正对待你,但是如果你真的做得非常好,高过别人一大截,人家是不得不认可你的.
不公正的地方其实哪里都有,说再多也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做好自身就问心无愧.
tobyid 发表于 2007-11-15 13: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抛跳的高度和远度确实不是不是对中国选手有利的因素,不过回头想,这两个因素都很难测量,但是中国选手因为远度好,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加分也是事实!所以这个因素不能说全完被抹杀!

至于一些不利因素,我一直欣赏兔子的一句话,滑冰首先是滑行技术,而中国选手的滑行技术普遍不太扎实!这个和我国的基础有关,怪不得别人!加拿大陈,中国种啊,不过滑行技术非常好!这个是训练因素!

新规则下吃亏都是中国选手吗?俄罗斯的DS,虽然找了老太太做顾问,还不是被打回原型!所以不能说都是倾向俄罗斯!

至于YUNA,我觉得是她选择教练成功的因素,一些国内的教练,给你打下扎实的基础就几乎到达他的水平极限了!这个时候选择更优秀的教练无可厚非,不要总撤上叛徒之类的字眼!

实际YUNA技术并不全面,柔韧性不好,旋转也不算突出!不过经过BO的教练组合培养,已经看到了效果,这个是科学训练的结果!这点北美确实走在了前头!
plantclean 发表于 2007-11-15 14: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选手的抛跳基本GOE不少......所以说,这还是相对公平的.......

而某些外国选手低空完成抛跳,换个角度看,我们得欣赏他们的转体速度...
frenchrabbit 发表于 2007-11-15 14: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jue202050 于 2007-11-15 13:14 发表
最近注册了本网站,今天终于能够发帖和正常阅读了,也终于让我看到了让宏博跟腱受伤的1319号文的原文。这一点更让我坚信了我在N年前关注中国体育奥运项目(除足篮球外)和冬奥会项目所提出的两个凡是的观点!!

凡 ...


这位朋友的心情其实可以理解,不过思考问题,最好不要太钻牛角尖,我不能说你说的一点道理都没有,也不敢说这些体育联合会一点也不针对中国,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你是一个体育联合会的主席,这些也是你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项目要想扩大影响力,就不能总让一个国家长期垄断,乒乓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国际乒联再限制,中国不还是该怎么拿怎么拿,一是因为你实力够强大,二是因为他的限制并不是完全不合理的,所以你也有调整的空间。
再说说你举的几个例子,举重,并不是因为中国才限制名额的,之前只有男子举重的时候一个国家也不是可以参加所有级别,现在是女4男6,一个级别上派2选手也可以。并且,即使是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妥的,不可能增设一个项目专门为中国增设7,限制你,你也拿了大多数,跆拳道也是这个道理,也是7个级别,最多可以派4名选手,也是为了不让韩国都拿了。这个本身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跳水,不知道我掌握的情况是不是准确,00年奥运会单人必须参加双人似乎并不是国际泳联的规定,而是中国队内部的规定,当然,这个我就不确定了。并且,就算规定单人必须兼双人,对中国队也没有什么不利的地方。
体操的6-3-3,说是针对中国队,真是有点冤枉,6-3-3对电视转播来说真的不知道好了多少……
最后再说说1319,1319对中国队并没有什么打击,打击中国队的是赵宏博的意外受伤,1319的焦点并不是在别的,而是在对单人跳的要求上,单个跳跃和连续跳不能重复了,而SZ原来一直是3T做2次,而俄罗斯的TM一直是3T-2T和3S,这一点可以说的确是有针对中国队的嫌疑,而且嫌疑很大。但是如果赵不受伤,这个困难一样是可以战胜的。并且换句话讲,这种规则上的调整,怎么说,没有办法,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调整的都是合理的,即使是限制你,也是合理的限制你,所以你能做的,是让自己的实力更强大,你自己强大了,根本不怕别人限制。

所以,不管多少凡是,实力是最根本的,如果你只是因为规则的调整而失去竞争力,那只能说,你的实力还不够。再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人家老要琢磨怎么去限制你中国,才能让比赛更好看,那说明你中国的实力真的是够强。
教练也好,官员也好,他们处在那个位置上,必须要那么说话,因为他们要拿成绩的,拿不到有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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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njue202050 发表于 2007-11-15 15: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renchrabbit 于 2007-11-15 14:45 发表


这位朋友的心情其实可以理解,不过思考问题,最好不要太钻牛角尖,我不能说你说的一点道理都没有,也不敢说这些体育联合会一点也不针对中国,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你是一个体育联合会的主席,这 ...



你说的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同样的在柔道项目上日本队04年拿了十几金,为什么不把柔道的名额也限制一下?游泳项目上美国队一个人就能拿N金为什么不限制一下每个队员的参赛项目。这样对运动员也是一种保护,天晓得费而普斯哪有那么好的体能能够从头到尾保持高水平,联想到琼斯最近的事件我们更容易对这些金牌的含金量提出质疑,因为药品总是先于反药品的手段而生产出来的,如果奥林匹克运动每次都要等到N年之后再来算之前的旧账这对竞技体育也是一种讽刺。

我不否认只要是体育联合会的主席都希望自己的这个项目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发展,也希望奥运会能让更多的人参与,但是目前我们看到的两个凡是的现象还非常严重,其中大部分都是针对中国运动员的。

当你有绝对的实力的时候,规则再怎么变也无所谓,毕竟实力在那里,而当实力相当的时候,裁判和规则往往成为比赛的决定性因素。而这种因素下受害的往往是中国运动员。比如04年的男子花剑团体。

记得90年代的时候还有外国裁判对中国运动员进行了不公正的判罚之后还对中国的媒体说:你们中国运动员能得第三就不错了!
这是我很小的时候听到的(91年左右,具体记不清了),这句话这么多年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所以我对体育的关注也扩大到了除足球篮球之外的所有奥运项目和一部分非奥运项目的,我不关注足球是因为中国足球,我不关注篮球是因为WangZhZh让我看到了不应该看到的现象。

我也认识很多专业运动员,尤其是那些不为人关注的项目,他们活得都很辛苦,在中国,做基层运动员真的很辛苦。我只能希望以后这种两个凡是的现象能够更少一些,让他们有更加公平的环境。
brien 发表于 2007-11-15 15: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有些规则是针对偶们的选手的 但只要自己的技术水平没问题就不怕他们玩阴的哦
frenchrabbit 发表于 2007-11-15 17: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说两句,首先,柔道本来就是有名额限制的,并且,04年雅典奥运会,日本队在柔道项目上是拿到了14块金牌中的8块,并不是十多块。并且日本柔道并不是长期垄断世界的,柔道比赛的偶然因素很大。
关于所谓的压分和误判,这个肯定是有的,无论是中国选手还是外国选手,都会有遭到误判的时候,你举中国花剑的例子我没什么可说的,那个的确是误判,还有不少例子,都可以举,但这些例子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中国选手都遭到误判,也并不意味着所有媒体所报道的误判都是误判。
只要是人为裁判的东西,就肯定会有漏洞。我个人的意见,仅仅是我个人的意见,看东西不要太极端,个别的现象不能代表整体。中国不是受气的小媳妇,除非你自己老把自己摆在受气的位置上,而实际上气不是别人给你受的,是你自己非要找气来受。你限制我,我一样实力强,别人会敬佩你。相反,你限制我,我就要喊,就要叫,就要骂娘,不仅丝毫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要让别人看笑话,这不是大国的风范,也不是中国人该有的处事原则。
figuresk8er 发表于 2007-11-15 18: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新规则是有利于中国运动员的啊... 呵呵
纳尼亚花蜜 发表于 2007-11-15 19: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问楼主,那你觉得该怎么办,如果事情真的像你说的那样。
要说服你恐怕很困难,我只想说,无论如何,努力提高自己肯定是没错的,只会抱怨的话什么都改变不了。
三杨 发表于 2007-11-15 21: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改之,则安之...一个字:"练呗!"
fjn219 发表于 2007-11-15 21: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杨 于 2007-11-15 21:41 发表
既改之,则安之...一个字:"练呗!"

赞丁杨姐姐的话!
真希望我们所有的运动员都有和你一样的态度
陆屿 发表于 2007-11-15 22: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柔道拿的金牌占了全部金牌的一半了吧。。。
纳尼亚花蜜 发表于 2007-11-15 22: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不要吐,中国选手也能拿女子举重,乒乓球,羽毛球,跳水……的一半
美国人还能拿田径的一半呢
陆屿 发表于 2007-11-15 23: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纳尼亚花蜜 于 2007-11-15 22:57 发表
楼上不要吐,中国选手也能拿女子举重,乒乓球,羽毛球,跳水……的一半
美国人还能拿田径的一半呢


我是指日本柔道8枚金牌,那届奥运会日本代表团总金牌数是16还是15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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